孟子 · 第七卷 · 离娄上 · 第十节 - 孟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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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子 · 第七卷 · 离娄上 · 第十节
周
孟子
孟子曰:“自暴者,不可与有言也;自弃者,不可与有为也。言非礼义,谓之自暴也;吾身不能居仁由义,谓之自弃也。仁,人之安宅也;义,人之正路也。旷安宅而弗居,舍正路而不由,哀哉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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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句
仁,人之安宅也;义,人之正路也。
自暴者,不可与有言也;自弃者,不可与有为也。
注解
暴:残害,糟蹋。 非:诋毁,破坏。
翻译
孟子说:“戕害自己的人,不可能同他有所谈论;自己抛弃自己的人,不可能同他有所作为。说出话来破坏礼义,这便叫做自己残害自己。自以为不能安居于仁,由义而行,这便叫做自己抛弃自己。仁,是人最安稳的住宅;义,是人最中正的道路。空着安稳的住宅而不住,舍弃正确的道路而不走,可悲啊!”
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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